关键词: 招教考试
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市根据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及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市、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四)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驻邕指驻南宁市城区),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3月31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三)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9日17:30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四)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报名登记表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 2016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查询笔试成绩。
4. 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通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人员张三为某县的中学教师,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由所在县教育局出具。应聘人员须提供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证件(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开展。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面试工作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见市、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告。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全市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发布,由相关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具体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6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者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岗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补充招聘。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3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全市不再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和流程于2016年8月31日前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image.jszp.gxeea.cn)。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南宁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2809709、2837755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0771-2809068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2802334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1-5538455
报考定向招聘驻邕随军家属岗位咨询电话:0771-5505389
附件:2016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rar
南宁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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