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7:00
笔试时间:10月25日
附件1: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广为人知 州尔福始”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广为人知 州尔福始”事业单位校园招聘资格审核提交材料目录.doc
附件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docx
附件6: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广为人知 州尔福始”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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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京高校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共26名,详见《2024年广州市白云区“广为人知 州尔福始”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各招聘单位情况详见(https://www.by.gov.cn/gzjg/)。
(二)招聘对象:面向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2025年港澳毕业生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聘用后即构成《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 )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上述情形的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报考2025年毕业生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日期首日。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等进行网络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网络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系统同步提示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岗位对应的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所在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3)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2号)设置。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一致。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免笔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预计于10月25日于北京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和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预计于2024年10月26日在北京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补充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Ⅰ.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如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经学校(学院)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名);⑧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Ⅱ.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如暂未取得的需签署承诺书,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⑤个人简历一份;⑥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名);⑦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Ⅲ.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如暂未取得的需签署承诺书,应在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录用);④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⑥个人简历一份;⑦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签名);⑧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结果当天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计划于10月27日在北京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书和补充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免笔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公告中《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先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办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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