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温馨提示:请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弄清体检日期及有关事项,请按时参加体检,并按要求做好考察准备,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保持电话畅通。
根据2024年3月14日《浠水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及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将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小学英语教师计划招聘6人,因总成绩排名第2的张笛(准考证号32034010601101)主动放弃,依次递补总成绩排名第7的史秋芊(准考证号32034110309128)进入体检环节。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初中信息技术教师计划招聘1人,因总成绩排名第1的龙丽媛(准考证号33134020505108)主动放弃,依次递补总成绩排名第2的余海蒙(准考证号33134020505101)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149名考生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4年7月22日-24日,上午8:00,体检人员具体日期安排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地点:浠水县人社局院内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确认体检时间和报到地点,按时报到,遵守体检纪律。体检未到者,视为放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主动联系浠水县人社局事业股)。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3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1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
2.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60元(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8.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1张。
9.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体检完成后,准备以下个人材料,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时一并提交。
(一)个人小结。对个人在校期间或走向社会的经历以及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
(二)个人档案(密封)。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浠水县教育局4楼408室人事股办理。(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5号,联系方式:0713-4269832)
(三)有关证明:1.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浠水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2.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学习、生活表现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出具工作表现或思想政治鉴定材料;3.个人银行征信报告;4.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五、考察安排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安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确定,并提前2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 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考察对象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个人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信息,审核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记载内容间的关联性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影响人员录用的情形等。对档案审核发现学历断层问题要根据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对应聘人员的在职学历学位和真实性存疑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要按照干部学历认定的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能认定和违规取得的学历学位,要坚决否决并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式:考察可采取函调和实地考察等形式,请各考察对象及时掌握人事档案去向,以备考察组查阅。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
六、其他
请暂未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联系电话:0713-4269832(浠水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4253388(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浠水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浠水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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