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鸡西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40人)

来源:鸡东县人民政府时间:2020-12-03 17:00:25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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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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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补充专业幼儿教师的需要,经鸡东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编制委员会核准,拟为我县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鸡东县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40名。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附表1:01岗位按照择优的原则录取总成绩的前4名;02岗位按照择优的原则录取总成绩前36名,由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4.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2002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7.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鸡东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八)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鸡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dong.gov.cn/)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鸡东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含当日)。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加分

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从鸡西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5. 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县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在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在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五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所报考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有关待遇及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67—5562839  0467—5587821

监督电话:0467—5563021  0467—5584330

九、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附表1:《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附件2:《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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